“首邦”之意在于“诚信为首,忧难力帮”,其中诚信指诚实无欺,讲求信用,忧难指犹患难,晋葛洪 《抱朴子·行品》:“闻荣誉而不欢,遭忧难而不变者,审人也”,即要诚实公正为当事人办事,又要帮助其解决根本问题,不因自身所得的荣誉而喜形于色,过度自信,不因案件困难、障碍而退缩;以“素质强所、自律兴所”作为其立身之本,不断学习新观念、新思维、新理念,实现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、团队化和品牌化。
诚信——诚信是为人之本,是立业之基,是首邦人的品质。首邦在团队建设、人才选聘、法律服务评价中以诚信作为考量核心指标。
合作——合作是首邦的核心价值理念,是首邦人共同愿景的基石。首邦强调个人与同事、客户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协力合作,提倡在宽容、谅解和通力合作的基础上,创建更加牢固的关系。
责任——责任是首邦发展的源动力,是首邦人对客户信赖、社会认可的最佳回馈。首邦本着对员工负责完善人事管理制度,为首邦律师提供优质的发展平台;首邦本着对客户负责统一服务标准、严格服务监督,为首邦客户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;首邦本着对社会负责关注公益事业、参与政府管理,为营造和谐法治社会贡献力量。
专业——以专业化建设为手段。首邦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专业特长,人尽其才,人尽其用,形成相互协作、相互支持的运行机制,为客户提供专业、高效、全方位的法律服务。首邦组建专业特色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,整合、优化资源,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法律服务产品;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的人才战略,集中人力、物力,培养一批大律师、名律师,确保首邦律师事务所在各个领域都能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。
品牌——以品牌化建设为重点。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是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,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能力、法律服务标准、各项制度建设、社会评价、社会美誉度等。首邦律师事务所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,不断强化律所品牌化建设、律所文化建设,增强首邦律师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,提高首邦律师的内部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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